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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天带你去绯苑那里,事情由你来说。”
既然欧潇歌提起来了,凌夙也就不想再拖下去了。
不然,恐怕,欧潇歌会真的不高兴吧!
“为什么我来说?”
欧潇歌指着自己,她里里外外见过凌绯苑的次数屈指可数,基本上没到熟的程度,就算是亲戚,也不好意思找她帮忙。
“绯苑对我的态度,你也看到了,你觉得她会简简单单的答应我的拜托吗?”
凌夙叹着气,那个人绝对会借此机会各种方面折磨他。
“不会吗?”
欧潇歌歪着头,俨然不明所以。
“哎……”
这一次,凌夙是真的叹气了。
“如果我去拜托她,绯苑一定会找各种理由嘲笑、修理、为难、哭诉,总之没完没了。”
会浪费很多时间,而且也会让凌夙很烦。
不过换了欧潇歌的话,凌绯苑一定会二话不说的答应,这就是弟弟与弟妹的区别。
“哦……”
欧潇歌看着凌夙的样子,完全愣住了。
“我才发现,原来绯苑姐能让你有这么明显的表情啊!”
虽然很单一,不过总比什么没有要好。
“……是……吗?”
凌夙有点愣住了,看向欧潇歌那双闪闪发光的眼眸,现在他的脸上,也许真的有很受不了凌绯苑的表情吧!
手覆上自己的脸,面部肌肉确实和平时有些不同,这就是产生表情的感觉吗?对凌夙来说,却非常陌生,甚至于没有察觉到。
凌夙不知道浮现表情是什么感觉,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出现什么样的表情,也许,是因为他的内心,少有被触动,没有被触动过,所以没有情绪,因而没有表情。
又或者说,曾经被触动,甚至痛的撕心裂肺,导致他失去了表情和情绪机能。
“嗯,渐渐变得像正常人了。”
欧潇歌点点头。
偶尔回忆起来的时候,那天欧潇歌拖着凌夙去酒店,开始的时候她还依稀有记忆,在那啥和那啥的时候,凌夙都没有表情。
后来欧潇歌将凌夙鉴定为,神一般的存在。
(世间少有啊)
某年,7月5日,8:11Am。
清晨起床,洗脸刷牙,然后享用美味的早餐。
欧潇歌和凌夙一样,之前都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但是现在两个人结婚了,开始生活在一起,凌夙便开始习惯着每天吃早餐。
对凌夙来说,过去一个人吃饭是种煎熬,但是现在,有人在他的身边,抬头就能看到,伸出手就能触碰到,这让凌夙觉得非常幸福。
早餐结束,收拾干净,然后凌夙带着欧潇歌摊上了去往另类“地狱”
的路途上。
凌绯苑是非常了不起的女人,这一点欧潇歌已经知道了,通过她快刀斩乱麻般的速度搞定他们婚礼全部问题,以及凌绯苑顺利干掉牧师这件事,都可以证明,她是个非常强悍的女人。
车在马路上行驶了两个小时左后之后,两人终于到达此行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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