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万长生就是这么跟杜雯解释的。
两人站在酒店隔壁的购物中心商厦男装部说的这话。
杜雯说来都来了,万长生你这几个月难道就不准备换衣服的吗?
哪怕这件黑夹袄是挺有个性,看久了也觉得审美疲劳吧。
再说哪怕是外套也不可能整个秋冬季都穿着不洗?
孙二娘塞给儿子的小包袱里面,除了两三件换洗内衣,就是银行卡了,行走江湖只要带上钱就有了一切。
所以万长生觉得也确实有这个必要。
一边溜达在各色服装中,万长生尽量轻描淡写:“我对男女之情比较淡然的原因,是家里从小就有婚配,之前本来没想给你解释,我那妹妹实际上是父辈早就定下的亲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所以我们做朋友是挺不错的,但其他……承蒙姑娘厚爱,小生已有婚配。”
特别漂亮的姑娘做了个呲牙,瞪大眼,然后眼仁儿都不由自主骨碌碌左右逛两下的吃惊表情,尴尬又不失礼貌的耸肩:“21世纪……了?!
老爷,大清早就亡了,民国也灭了!”
所以万长生也觉得跟杜雯相处挺轻松呢,这姑娘聪明又有趣啊:“我们乡下人有些东西……我不是说了吗,如果不是为了求个文凭拿回去交差,保住我家的文化馆职位,我根本就不愿离开乡下,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挺好的。”
杜雯挑了两件绒衣夹克还有长裤塞给万长生指试衣间:“我有点怀疑你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你有这青梅竹马的照片吗?”
万长生摇头:“我手机都没用,总不能叫她现在拍照,那不是我随便找张照片也能糊弄你,我说是真的就是真的,这种事情没必要撒谎。”
说着去试衣间把衣服换了,他对男性服装审美有点迟钝,家里的衣服不是老妈随便糊弄,就是欢欢给他从镇上那几家流行服饰买,准确的说还有点乡镇杀马特的档次。
但杜雯的眼光显然不同。
等他出来,灰黑竖条纹绒衣,外面黑色毛领夹克,绒衣比夹克下摆还长点,所以在宽松的黑色运动长裤之间,起到分隔的作用,不会全身上下黑黢黢的鬼魅。
这会儿时间,杜雯还去旁边抓了双黑绿色的运动鞋,有亮黄色鞋底的那种,提给万长生示意他换上:“我这还真是,第一次主动出击,就遇见个超高难度的,但是我觉得你跟她感情好像也没多亲近?不多几次都是看见你跟你母亲打电话……哦,看不出来你还是穿衣显瘦,脱了有肉呢。”
万长生有点吃惊镜子里面的自己,干净挺拔,头小脸小,长腿长手,宽肩厚背,并不是那种细长仙鹤腿的修长,而是壮实宽厚的感觉,等蹬上那双增加活泼元素的运动鞋,就显得成熟又阳光。
堪称画龙点睛的一笔。
万长生猜测杜雯的色感也是这么练出来的:“她小我三四岁,一直当成妹妹照顾长大,熟悉得好像左手跟右手,最近她也高中二年级了,学业挺繁重的,我当然希望她能考上一所好大学,看看更广阔的世界,拥有更出色的人生,所以尽量淡化些不干扰她学习。”
杜雯敏锐:“意思就是她要是上大学,遇见别的男生,你会祝福她?”
万长生笑了:“如果是这样,事情反而简单得多,好了,这是我家的私事,你这身衣服搭配得很好,走吧,结账回去画画了。”
杜雯有点上瘾:“一身衣服哪里够,你身材好,应该多尝试不同的风格,男人也要会打扮,画画不在这一时半会儿,思想上不理清,我下午都懒洋洋的,回想这两天的事情,我觉得我像个故意出轨来吸引你注意力的可怜虫,好多年我都没做过这种傻事了。”
万长生再看眼落地大镜子里的自己:“曾经你是想在父母那里获取存在感,现在不一样……你这么漂亮都惹麻烦,我打扮得太帅了不更麻烦?”
杜雯哈哈哈的确认万长生是真有点自恋:“我有信心面对任何女性生物的挑战,来,再试试这种。”
万长生看看特别漂亮的女生,必须承认她确实有这个自信心。
就像女人谁不爱自己美丽,男人对看起来有气质很MAN的自己,也觉得赏心悦目啊。
万长生半推半就的当做请了位穿衣顾问,反正他自己刷卡买单就是了。
这身是嘻哈潮男风格,有点刺眼的亮黄色羽绒服搭配宽松补丁牛仔裤,宽边棒球帽和白底红色的运动鞋。
没错,杜雯又给他配了双运动鞋。
三生三世系列白蛇神秘遥远的古东辽国,湮灭的过往游离在宿劫与命盘之间。她是远嫁而来的合婚公主,含恨而死并下了诅咒。不久后,她的妹妹再次踏上了这条合婚之路,辗转在两个深爱彼此的男人之间,究竟是关乎情爱还是只为报复千年之后,青城山巅,谁的目光刺穿了千年光阴,守望成石再续前盟?又一经年,春雨如酒柳如烟的西子湖畔断桥之央,一把油纸伞,演出了谁与谁的离合聚散?都只道原来前世姻缘订,莫怪今生总痴情。百年胶漆初心在,此生终不负卿卿!又奈何本来面目可无言,再休提三生石上话前缘...
惨遭继母陷害,她与神秘男子一夜缠绵,最终被逼远走他国。五年后,她携带一对漂亮的龙凤宝贝回归!却在回国当天,就惹上了高冷俊美的大总裁,更令她震惊的是,这位大总裁和儿子的长相如出一辙!一对萌宝可爱的照片意外走红网络,于是某天,大总裁长腿一迈,挡住了她去路。女人,我们谈谈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谈!某男直接将她壁咚在墙壁上,行,不谈孩子,谈谈我们什么时候去领结婚证吧!...
陈默是穷人家的孩子,成绩全校倒数第一,被班主任和全班同学看不起,可是自从...
本是叛国公主,本该在琅琊前死去,天命让她活了下来。失了记忆,成了代嫁王妃,嫁给他。新婚之夜,男人俯身捏着她的下颚,狠戾的目光透着冰冷带着几分戏谑,挑着眉,轻笑道你怕什么?这不是你想要的吗?欲擒故纵的女人!洞房花烛,他将她一身靓丽绛纱红嫁衣撕的粉碎,同她的尊严,一并踩在脚下。无意的存活,让她卷入一场血腥的风波,沦为他仇恨的债物。为了让身边的人都能平安活下去,她心甘情愿任他予取予求,一颗心却慢慢沉沦!直到他端着那碗苦到心底的堕胎药亲手灌进她嘴里时,流下的鲜红血液,让她绝望。待一切真相大白,她流着泪跪在他身前,弱娇的眼眸诉说着多年的凄苦。让我走一纸休书,断了她的爱,却勾起了他的情...
我是一名苦逼的网络写手,家境一般,父亲找了个后妈,带来了一个乖妹妹!乖妹妹很听话,但我一点也不喜欢她!我要想办法赶她们出去!谁知后妈是个心机女郎,她到我家,藏着一个天大的阴谋。且看我如何游刃于后妈与乖妹妹之间。...
穿越后,沈思思居然是皇帝陛下赐婚给病入膏肓的废柴王爷萧暮恒新娶进门的冲喜王妃,说白了就是个陪葬的王妃!岂有此理!太医诊断王爷萧暮恒不出几个月将病逝!面对四面楚歌的王府,沈思思不急不躁,悄咪咪的为王爷萧暮恒治病,王爷若能活下来,自己则不用陪葬。有人暗杀王爷萧暮恒,不怕,沈思思有武功。在现代她可是数一数二的武功高手!也是医疗界的翘楚!给王爷看病没有条件,不怕,她能通过意念穿越到手术室乃至空间使用现代医疗技术和物资,可以为废柴王爷萧暮恒治病,还有很多古人不敢想的物品!王府没有银两,简直是家徒四壁,不怕,沈思思有头脑!谁让她是21世纪的现代人呢?废柴王爷萧暮恒在沈思思的精心照顾和治疗下,气色很好,身体恢复了知觉。王爷身体恢复后一张举世无双的脸,俊朗冷峻的脸庞,让人挪不开视线。如此帅哥,爱了,爱了,值了!哈哈!沈思思觉得值了,谁让自己有点花痴呢萧暮恒同样被沈思思的美貌吸引。被她的真诚不离不弃,高超的医术打动了真心。从此,两人没羞没臊,恩爱缠绵,亲亲,抱抱!好一对快活的神仙眷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