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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我是有老公的。
“小鹿,金瓶梅,还有大家……”
等唐小鹿说完话,季子默捏着手机站起身子来。
“怎么了?自摸?”
所有的人目光都放在了她的身上,因她这突兀的出声。
“我想要先走了!”
“啊?为什么?”
唐小鹿有点儿吃惊。
“我头有点儿晕,感觉很是不舒服。”
季子默用手扶着额头,表示自己不舒服。
“你不舒服?你怎么不早点说!”
包厢里面昏暗,谁也看不清季子默脸上的表情,只当她是真的不舒服,唐小鹿当即朝着她走过去两步到她的身边拉住她的手“那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
季子默摆摆手。
“我来送吧!
我有车子方便。”
季子默还没来得及接着往下说,一直坐在她身边的方时之忽而站起来出声。
“不,不,不用了!”
听到方时之的话,季子默连连摇头“我自己走就可以了,你在这儿玩一会吧!
好了,就这样,我先走了!”
说完,季子默就跑了出去!
方时之跟着要走,衣袖被人给拽住。
他回头对上一张娇俏的容颜,此刻那一张娇俏的脸上有期盼“方时之不要走!”
是,白静安已经惦记方时之很久了,从高中第一眼看到他开始,她就开始惦记着他,可是她不敢和他告白,高中的时候,她卑微而软弱,只敢站在他的身后默默的追着他,直到高中毕业,她想如果大学和他是一所学校,那么无论怎么样,她也要和他告白,就算被他拒绝,还有一个四年,她还可以等,可高考前夜发生的那一件事情让她高考失利,最终与C大擦肩而过,自然她就算是高考失利,成绩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最后上了G大。
G大与C大同在这一座城市,并且两座城市相隔不远,到了这里之后,别人以为她是出去约会玩乐,实际上她只不过在C大蹲守,找着这个人,很容易就能找到,只要在校园里面拉住一个人,报上他的名字,十有八九都是知道的,他是天生的发光体,不仅仅是照亮她还有其他的许许多多的人。
可正是因为这样,她更加的不敢靠近,虽然现在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一个卑微而软弱的小姑娘了,虽然现在她已经拥有漂亮的脸孔,魔鬼的身材,可是在他的面前,她从来骄傲不起来,不过一个爱字,爱让她变得卑微,还有刻在她身上的无法磨灭的过去,他太好,而她太不好,要接近他,现在比以前更需要勇气。
她心里明白,却克制不住要接近,尤其看着一波一波为他前赴后继的女孩儿,她心里极其的着急,她是多么害怕他会喜欢上一个人,会害怕他会因为一个女孩儿变得温暖。
“放手。”
方时之居高临下的看着白静安,语气严厉,丝毫没有作为一个绅士该有的风度,其实这样的男人不能说是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极好的,因为他心中没有绅士的定义,那么势必的做他的女朋友会很幸福,因为他只对你一个人专情,确实是这样的,方时之是这样的人,在往后的岁月,不,该说,时光会见证他的深爱,对季子默。
“不。”
白静安摇了摇头不愿意松手。
方时之失去最后的一点儿耐心,他抬起手拉开白静安的手,掉头就走。
此刻的决绝倒如方才顾疏白走出去那一瞬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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