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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不是别人,是那个小不点绯红,他因为我没有跟上他,所以他走了一段路后,又返回来找我。
于是他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走。
说是走,不如说是飞。
他在前面飞,我也在后面跟着健步如飞,比平时走得快多了,而且几乎一点力气也不用费。
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路。
这山谷里虽然别有一番天地,但也绝不同于其他地方。
因为这里有时候非常宽阔,有时候又非常狭窄,狭窄的甚至只能容纳一个恐龙通过,我很担心会擦伤自己的身体,因此我不得不东躲西闪,好在我没有伤着。
不久,我们来到一个地方,看到一个不大的洞口,也就是只能容纳一个恐龙进出。
洞口站着两个恐龙,尾毛鲜红,面部却极为严肃。
只见绯红飞到他们耳朵旁边不知说了一些什么。
他们点了点头。
这时,突然地从洞口发出一种淡蓝色的光,然后逐渐变深,后来又变成了绿色,也是由淡到深,再后来又由单色突然变成复色,我不清楚那复色里含着多少种色彩。
我试着数了一数,但是数不清,您知道,我们恐龙对数字是不敏感的。
三以上的数字就很难数的清楚的,也许是四种,也许是四十种或者更多,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数的清,所以很抱歉,我没法告诉您一个准确的数字。
那光束后来逐渐变细,细到像一棵小树那么粗,然后继续变细,细到像鼻窟窿眼那么粗,我开始不知怎么回事,待我向源头看去,才发现那原来是洞口正在缩小。
我不知道那洞口为什么会缩小。
我胡乱的猜测,这里是否是一窝马蜂的巢穴?
我正在胡乱的猜疑,忽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缩小,缩小,小到比洞口小一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到洞口是如此的大,大到令我难以想象。
这个时候的绯红却比我略大,大约一头左右,那双翅膀却显得是那么大,而且我第一次看清它的翅膀,那翅膀上竟然长着许许多多像树叶一样的毛,与我们的尾毛那种线形的毛截然不同,为了便于区别,我就临时创造了一个名词,后来这个词在恐龙部落里的神话故事当中却经常使用,尽管他们没见过,但是他们能够想象的出来,我是感到很自豪的,创造嘛,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尤其当你的创造得到别人的认可的时候,那更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关于这个词,我本来是不想说的。
因为这很可能让您感觉到我这个人喜欢卖弄,有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
如果您不羡慕我的才华,也不会因此而羡慕嫉妒恨,只是想同我分享快乐的话,那我是很愿意告诉您的,不是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吗,与其我在自我陶醉,何不大家共享快乐呢?
我创造的名词是——羽毛。
您很意外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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