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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去见傅伯雍的那个下午,又下了场雨。
……
陆承初和庄严一样,都是今年六月份毕业,但跟庄严不同的是,庄严靠成绩进的明华大学,陆承初靠的是老爹砸钱。
陆公子喝酒打架,惹是生非,样样不落,气得他老爹托关系把他送到明华最严厉的老教授手底下。
苦熬四年,终于毕业,他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自由,他老爹一个转头,又把他送来陆清臣身边。
说是叫他来当助理,其实就是给孙悟空找了个如来佛。
这天下午,他随陆清臣陪华清控股的几个合作商在郊外的高尔夫俱乐部打球,突然下雨,只得提前散场。
陆承初是坐陆清臣的车回去的。
他这位堂叔,明明只比他大了八九岁,却像大了几十岁,一张冷脸严肃得比明华那个古板老教授还唬人,又沉默少言,陆承初跟他同坐一辆车,压力大就算了,还无聊得很。
他偷偷掏出手机想开局游戏打发一下时间,但触上陆清臣投过来的视线,手一抖,差点把手机给丢出去。
陆少爷一边骂自己真是个怂货,一边默默扭头,假装看风景。
车子途经明华大学附近,他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但车玻璃被雨水模糊,又隔着重重雨幕,看得不是很真切,他赶紧降下车窗。
真的是沈奴。
女孩没撑伞,狼狈地在雨中奔跑,一边回头拦出租车。
可能是大雨突至,出租车都载了客,没有一辆为她停下。
“停车!”
陆承初急急开口,尤其是注意到沈奴手臂打着石膏,脚上还没穿鞋,更急了,“快快,靠边停!”
司机缓缓把车靠边停了。
陆承初拿了把伞,推开车门出去,没一会儿,拽着沈奴回来了,他二话不说,把沈奴塞进后座,等她坐好,自己才坐进来。
车门嘭地关上,阻隔了大雨冲洗地面的噪声。
“你胳膊怎么了?”
“这么大的雨,你出门都不知道带伞啊?”
“你鞋呢?”
陆承初喜欢她,从庄严第一次带她出现在金融系的大课上,他就喜欢她。
见她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有些生气,口气冲了些。
“陆师兄。”
沈奴一开口,声音克制不住地发颤,“我想去第一人民医院……”
陆承初这才发现女孩眼眶通红,脸色惨白得难看。
他也不问为什么,直接就吩咐司机:“去第一人民医院。”
司机却扭头看向陆清臣。
陆承初一下就炸了,在喜欢的女孩面前,必须硬气:“看什么看,还不快走!”
但陆清臣一看过来,他又立刻怂,龇牙一笑,讨好地说:“五叔,你看这么大的雨,她没伞又没鞋,怪可怜的,我们也不赶时间,不如送送她吧。”
陆清臣交叠双腿坐在那儿,白衬衫黑西裤,挺括熨帖,一双长眉斜飞入鬓,瑞凤眼凉薄,俊极雅极,也冷极淡极。
他居高临下,目光沉沉压下来,从沈奴湿漉漉的头发,扫到赤着的双足之上。
女孩双脚踩在柔软的脚垫上,浅浅的银灰色,衬得她一双小脚如白玉雕成,两个大脚趾不安地交扣在一起。
片刻,陆清臣淡淡移开视线,对上沈奴的眸子,语调微凉地开腔:“沈小姐还真是一次比一次令人意外。”
陆承初一脸问号,不懂冰块脸堂叔这话何意。
沈奴听出陆清臣话里的深意,可眼下顾不上难堪,她看着陆清臣,开口的声音依旧带着颤意,说出的话却条理清晰:“庄严出事了,在医院。”
“陆先生觉得麻烦的话,把我带到前面的地铁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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