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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野山鸡这件事,赵华很喜欢揽下来,只是被阿夏看了一眼后,他就搓着手没管了,蹲在一旁看陆安杀鸡。
这俩人肯定闹矛盾了,很可能陆安偷看何清清的胸了,所以阿夏把杀鸡拔毛这种活交给他,还在一边督促,赵华如此猜测。
据他所知,陆安这种在末世前应该叫妻管严,会被人笑,然后还涨红着脸说什么怕老婆不算丢人之类的话——他父亲就是这样的,一个老实的农家汉子,有时被母亲骂了,街坊邻居啧啧出声,他还要梗着脖子背过身说不和女人一般见识云云。
可惜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如今,末世已经过去十二年。
在陆安准备杀之前,赵华忽然站起来,看阿夏一眼,颠颠跑去找了个碗过来放地上,示意他用来装鸡血。
陆安提着野鸡想了想以前见过的杀鸡流程,小心地给它脖子上割一道口,用力擒住它挣扎的身子,鲜血就哗哗流进准备好的碗里。
在现代他也没杀过什么,但见过别人杀,在他住的不远处有一家叫活杀烧鸡公的火锅店,落坐后先被服务员带去后厨亲自挑一只大公鸡,然后厨师现场宰杀,喜欢看的也可以看宰杀,老板很聪明,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堵住那些怀疑偷换的人的嘴,生意很火爆,每天晚上几乎都要排队才行。
现在亲自下手,能清晰感受到它的生命力正随着鲜血不断流逝。
也许杀人也是一样的,陆安忽然想起在路上碰到的那个疯女人,也是如此,一双眼睛渐渐失了神采。
而动手的阿夏,在末世的十二年里,从小女孩变为如今的模样,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
她本该是夏茴的,她就是夏茴。
陆安看了阿夏一眼,那张干净的脸蛋上蹭了一点灰,她正在灶台前添柴烧水,准备烧热水方便他拔毛。
给野山鸡拔毛是个细致活,如果不是现在水源够用了,可以烧水烫一下,陆安还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其实他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只是对蛇一类的东西和那些奇行种感到害怕——任何一个正常人看见好几只翅膀的鸡和两条尾巴的蛇又或者其他什么,都会不适,而阿夏和赵华又不是正常人。
活蹦乱跳的野山鸡在短时间内就变成一坨带着温热的肉,鸡肠那些被赵华用小铲埋进新开垦的菜圃里。
“四只翅膀,这要是被肯德基看见了,一定赶紧毁尸灭迹。”
陆安从鸡翅膀开始拔毛,看着光秃秃的四个肉翅不禁感慨,如果被实景拍张照片再传一下谣言,肯德基都要跳脚。
“肯德基是谁?”
阿夏问,赵华也望过来。
“肯德基不是谁,是一家吃东西的店,叫快餐。”
陆安笑了一下,“在灾难前很久的时候,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它,那时候很多人每天忙忙碌碌,抽不出时间自己做饭,就会吃快餐,又方便又快,只要付钱就行……”
回过头,看阿夏和赵华望着他的眼神,他声音渐低。
“你们没见过?”
“没有。”
阿夏摇头。
“你在灾难前应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赵华道。
“有钱人家……谁吃快餐啊。”
陆安失笑,“快餐就是快捷方便,有钱的喜欢吃野味,就咱们现在吃的,干净营养卫生。”
他看了看手里四只翅膀的鸡,行吧,一点也不干净卫生。
野山鸡和蛇肉一起扔进锅里,加上几片干蘑菇,赵华掐了几片小白菜,还有一捧空心菜洗干净扔进去,不多时,锅里飘出来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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