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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季虹道别后,黄默山驾车直奔服装街,那里有十几个包包店,他得拥有一个季虹那样的包包,里面装着季虹吩咐的那些东西。
他留意到季虹的包是帆布的。
帆布够结实,但厚了些,他几经比较,买了款七匹狼的尼龙面料的,可轻微防水,重量不足1斤,拿在手里轻飘飘的几乎感觉不到。
包里设计了多重空间和拉链,装电脑和充电宝什么的很方便;外面也有几道拉链和两个侧袋,装保温杯及一些小东西也极便利。
包有黑色和灰色俩颜色,黄默山选择了灰色。
陪病人看病,黑色有压抑感,季虹的包是浅卡其色,这色固然能让病人神经放松,但太不耐脏了,女孩子爱干净,三天两头洗刷是不烦的,自己就别凑这个热闹了。
黄默山把包折叠放在手心,看着它,它仿佛一只可爱的鸽子即将起飞,载着他飞到蓝天里去,天上飘着白云,朵朵白云像季虹。
风儿悠悠吹着,吹着满天的梦幻。
“要吗?”
店老板的询问把黄默山从遐想里带回来,他这才发现包被他折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手心,而他还未付款。
他付款258元,信步迈出包包店,驾车奔向家私店一条街。
副驾座上的包包上面,七匹狼的LoGo把他的心带飞,那野性的、豪放的、腾腾欲飞的姿势让他亢奋,他要做一匹狼,虽然前方可能沙尘漫漫星光暗淡。
问了好多家店子,竟然没有小马扎,都说那玩意儿没人要,叫他网购。
店主都问他买马扎是干啥的?他说给老人乘凉用。
几乎把店子问完了才买到,45元,超轻铝合金全折叠,比网购贵了十几块。
他认了,因为他想急速把事情办成,明天带着崭新的、齐全的装备去见季虹。
在文具店,他买了文件袋和文件夹、水笔和几种笔记本以及创可贴;在药店买了电子体温计和口罩;最后去食品店买了必备零食。
他自己是有个笔记本的,充电宝也有一个,保温杯是不用买的,家里十几个。
他的手机是苹果,再去手机店买个安卓的充电线就齐了。
黄默山看着渐渐丰满的包包,内心也像肚饿的人填满了食物,是否营养先不管它,至少肠胃暂时充实起来了。
黄默山抚着包包上的那匹狼,内心翻涌。
他想起自己开饭店和搞歌厅时,何曾如此用心地做过一件事情,都是由总经理全权代理,有时他陪在一边,也不过是陪着打哼哼,全没仔细思考过任何一个细节。
他老爸黄迈像是丢钱给他做试验的,似乎赌定他会失败,只等他无法收拾残局时看他的窘相。
不过,亏多少钱好像都在老爸的掌控中,饭店亏了50万,歌厅亏了100多万,要是像外界说的,他爸身家过亿,这点儿钱还真不算什么。
他爸等着他老老实实地回到厂子里去,他本也想退回去,规规矩矩地在自家的厂子里从头学起,但一次偶然听到的谈话让他毅然放弃了再进厂子的打算。
那是一个黄昏,吃过晚饭的时间,两个保姆在这个时间交换白夜班。
他爸是很少在家的;她妈出门遛弯去了;爷爷躺在床上睡着了,房门关着。
他平时总是饭后就出去找玩伴儿玩的,几乎不在家,但这天他的车在洗车店做养护,两个保姆见门口没他的车,以为他出去了,就在客厅里说悄悄话,他从楼上下来,恰好听见了。
“你说这老东西还活着有啥意思?屎尿都在裤裆里,要不是工钱给得多,我真不想干,太恶心了!”
一个说。
另一个说:“还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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