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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一直将长弓送到地铁站,长弓甚至有些记不清自己是怎么上的地铁,一直到家,心头始终萦绕着那份异样。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他发现,自己真的已经有些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那是初恋的纯粹,是荷尔蒙的萌动,或者又是其他的什么。
但她的身影,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心头,满满的,占据了所有空隙。
爱情是一种魔力,它能够让人做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它可以赋予人超乎想象的动力。
上学的时候,长弓的作文虽然写得还好,但对写作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可现在每天给木子写信,倒令他兴趣盎然,那不是负担,而是快乐。
情书这东西,写得多了,其实就像日记,充满了他和她的日记。
日记中有对美好的畅想,也有对点点滴滴的记载。
因为要工作到很晚,起得又早,很多时候,长弓晚上睡得很少。
单位距离木子家近一些,为了早上能早点去,他有时候索性就不回家了,在办公室搭上四把电脑椅,就那么凑合睡上几个小时。
天蒙蒙亮,就精神抖擞地冲出去,直奔木子家楼下。
长弓的工作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因为工作日的时候要从早上一直工作到夜里,所以是上一天班休息一天。
他索性就上班的时候去送木子,休息日的时候上午补觉,下午接她放学。
“给!”
长弓将一封信递给木子,信封上写着:第十封。
不到一个月,十封信了。
每一封,都是他亲手交到她手里。
木子将信收到自己包里,向他笑笑。
长弓有些好奇地问道:“为什么每次你都不肯当着我的面看信呢?”
木子道:“能看到你的时候,我为什么要看信啊?等回去再看。
信在眼前,你在眼前。”
长弓拉着她的手,将她带入怀中,“真想永远在你眼前,看着你。”
木子道:“爷爷做完手术了,很成功,跟我去看看爷爷吧?”
长弓愣了一下,他和木子交往快一个月了,还从未见过她的家人。
但很快喜悦就充满胸膛,她愿意带他去见家人,无疑是意味着接受。
“好啊!”
木子道:“爸爸妈妈都是军人,是爷爷将我带大的,爷爷每天都给我做好吃的,我才能长这么高。”
她有一米七二,几乎和她父亲一般高,在女孩子里是少见的高个子。
长弓道:“真羡慕你。
我从来都没见过我爷爷,爷爷四十九岁就去世了,我听爸爸说,爷爷特别喜欢孩子。”
木子抬起头,摸摸他的脸,“我爷爷不就是你爷爷吗?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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