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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太阳,炽热而耀眼。
真热。
我走在西盘市的城郊,看着一张根本看不懂的地图,真想给自己一耳光。
虽然艾姐给我标出了丧尸之城的位置,但是我根本是个路痴啊。
更可笑的是,我还忘了点指南针。
算了,就这么走吧,肯定能找到。
虽然说这一次去川坨市算得上是第一次远行,但是都是跟着车走的,我自己一个人从没有离开过西盘市。
至少从我变成丧尸后没有。
这次去南方的丧尸之城,应该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远行。
心里还有点小兴奋……
以前我虽然也是个无忧无虑的小丧尸,但是可没有胆量出城市,因为搞不好就会被人类幸存者干掉,所以一直活得很小心。
但是现在不同了。
我、进、化、了!
更粗、更大、更强了!
咳咳,这话说出来可能有些污,不过不要紧,这本小说现在看得人不多了。
……
西盘市的城郊,和城内的风景有很大的不同。
我沿着公路一路行走,沿途都是一些报废的汽车和杂草,民房基本荒废掉了,那些报废掉的加油站小超市,成为了我补充物资的站点,不过东西实在是很少,可能被那些幸存者搜刮的差不多了。
看着一排排空荡荡的购物架,我有些失望,除了些金属工具和一些破玩具,连个罐头、水都找不到。
现在我嗜血的渴望已经变成了饥饿感和口渴感,我发现我越来越像人类了,不过人类血肉依然是我最好的食物。
出了加油站的小超市,我意外的找到了一辆自行车,高兴了半天之后,我发现我竟然不会骑!
难道我活着的时候连自行车都没学过?明明以前我见其他丧尸骑过,而且西盘市有个家伙骑的还特别溜,还会倒着骑,不过后来被人一枪崩了挺可惜的。
想到代步工具这个东西,我头疼了很久,汽车和摩托车我不会骑,而且油也不好找,自行车我也不会,现在好像除了走路没别的办法了。
也许是天不绝我,沿着公路走了一阵,我正在闹心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头驴!
灰毛、短腿、大耳朵。
没错,真的是一头驴,和我那混乱记忆中的驴一模一样!
我悄悄地走到驴的身边,这家伙好像习惯了丧尸在它身边转悠,也没有害怕的意思。
这很正常,我们丧尸只吸食人类的血肉,动物的血肉我们是不吃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是从没有对动物产生过嗜血的欲望。
虽然现在我进化了,可以从吃肉喝水上抑制自己的欲望,不过这头驴子显然有更大的用处。
这可是完美的代步工具啊,虽然慢了点。
驴子依然悠闲地在废墟中寻找着一些散落的豆子吃,并没有注意到我,这家伙看起来有些蠢,不知道是怎么躲过那些人类捕食者的,它对人类来说可是一顿美味啊。
我找准一个机会,瞬间扑了上去,一屁股坐到了驴的身上。
没想到这家伙和被人用鞭子抽了一样,竟然疯狂的扭动起来,
“。
哦……咹。
!
……哦……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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