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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锦华早上电话,特意载杜蘅去高院调卷。
本来,范锦华和杜蘅都已经准备好,那些陈年老卷可能会是需要复印几箱子,可在档案室惊喜的发现,书记员给的是电子的卷宗。
“谢谢您啊,法院电子化办公是把之前的卷都给扫描了吗?这十几年的卷了都有电子版。”
杜蘅不由得好奇,问道。
书记员一笑,摇摇头:
“那不能啊……现在案子这么多,就新结案卷按部就班归档都是一大事儿,时不时的得加班,甭说这陈年的卷了。
可是这个案子啊,这些年不是一直有家属在申诉,有律师追着问,再审处,检察院都要过好几次,一次复印两箱子的卷太浪费纸了,我们就都给扫描了。
这案子我都记得了,想着这个案子再审的人不少……”
书记员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杜蘅与范锦华相视,也都解其意。
“这个案子,看来真是存疑的。
当年承办的警察,法官和检察官怕都是没怎么有底儿,现在也的确有人心里记挂着这事儿,不只是赵芬放不下……不过,推动再审更困难倒是真的。
不过,你既然选择去做了,我总是会帮你的……”
范锦华道。
“我一会儿去二中院开庭,你把车开回去吧……算是帮我,我打车去二中院,那地儿不太好停车……”
范锦华的理由,教杜蘅无法拒绝。
————
一张DVD的光盘,扫描了十几卷,3个多G的材料,杜蘅看的直翻白眼。
那个年底电脑没有普及,还是手写的案卷,经过年月,纸已经泛黄了,钢笔字有些不甚清晰,然后经过扫描,很多更是不大清楚。
杜蘅凑在笔记本前面,才能勉强看得清楚。
实在更模糊的只能打印出来。
尸体检验报告书,案发现场照片,都可以看出来受害者林晓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尸体检测报告更是清楚的描写了他被强奸。
然而,没有检测出DNA,并且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甚至,没有提取到钟志强的指纹。
对于辩护律师当时对此事的怀疑,检察官的辩解是,因为晓娜的母亲以及当时救治的人的挪动,拂去了钟志强的指纹。
这种“猜测”
,居然被认定了。
从公安的卷里看到的材料,证据明显不扎实,经不起推敲;审判的过程,在反复的一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过程中,其逻辑的基础,更接近于有罪推定。
而那个判决,已经被执行了十数年。
主观目的,钟志强是因为求爱不成强奸杀人;尽管钟志强始终不肯承认。
公安的笔录中,他也曾经签字的口供中,他也曾经说自己杀人了,用刀杀人,掐死人,后来说用石头拍死人。
林晓娜死于头部被石头一类硬物击中。
然而,后来他又开始重复自己没有杀人,在法院庭审过程中,他不肯做有罪的辩护,哪怕是寻求轻判或者减刑的目的,都不肯。
这与他入狱十数年,坚持在申诉的做法,倒是从始至终,始终如一了。
他在案发的前后靠近过案发现场,并且被林晓娜的母亲亲眼目睹,他本人也承认,具备作案时间——哪怕是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太过于急迫。
从证据材料看到的时间,记述,与赵芬所说的几乎并无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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