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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笑问道。
“喝。”
王富贵答道。
许笑从旁边找了一个大碗,从葫芦里面给王富贵倒了一碗酒。
王富贵又说了一声多谢,一口干了碗中的酒。
许笑见他喝酒如此爽快,问道:“你爱喝酒?”
“不爱”
。
王富贵说道。
“那你为何一口就干了一大碗的酒?”
“将死之人都是要喝一碗断头酒的”
。
王富贵说道。
许笑又给他倒上了一碗酒,问道:“你在血衣楼十三杀手中排行第几?”
“第七”
。
“你杀过多少人?”
“二百余人”
。
“杀了这么多人晚上不会做噩梦吗?”
“不会”
。
“为何?”
“因为我杀的都是该死之人,他们有的是欺压农户的地主,有的是欺男霸女的贪官。”
许笑有些诧异,这样的侠客本不应该加入血衣楼,不免心生疑惑,问道:“你为何要加入血衣楼。”
王富贵说道:“我是杀人犯,被官府通缉,是血衣楼救了我,帮我在官府销案,我才能继续活着。”
许笑问道:“你杀的是什么人,为何要杀他?”
王富贵又一口干了碗中的酒,说道:“我本是关中长安人,打小生活在林家屯,我家是镇里面最大的地主林府的佃农,家中也有些小营生,我爹杀猪,我娘掏金水,虽不富裕,但也生活也能过得去。
我爹娘对我很好,他们希望我能过上,平安富贵的日子,所以给我取名王富贵。”
他拿过许笑的葫芦,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我们一家有时候经常会去给林府帮工,在我二十岁那年,我见到了林府的小姐,林诗语,他很漂亮,比村里头的王寡妇还要漂亮,她的脸很白,但见到我时会变红,她的眼睛很大,见到我时经常会眨,她的手很软,牵着的时候很舒服。”
王富贵的脸上满是柔情,好像回到了他少年时的模样。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佃户的儿子,配不上林小姐,但我当时实在是爱极了林小姐,所以我拿上饿了二十斤猪肉和家中仅有的十两银子去求亲了,林员外没有同意,说我不能让林小姐过上富足的生活,什么时候有一千两银子了再来。
于是我就去关外挖参卖参,别人一天挖四个时辰,我就挖八个时辰,别人每个月总会休息几天,我不休息,两年的时间我就挣够了一千两银子,但当我拿着一千两银子回到林家屯的时候,林小姐被林员外逼的嫁给了县里的秀才,我问林员外问什么不遵守诺言,他说我一个杀猪的儿子,配不上他家的女儿,那就话本就是随口一说。
我恨极了林员外,恨不得想杀了他,事已至此,我已毫无办法,我还是忍了,毕竟他是林小姐的爹。
可是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爹的腿折了,被林员外家的管家打折了,因为他的儿子侮了她女儿的名节,我便拿着杀猪刀冲进林府杀了林员外。
当地的县尊是血衣楼的人,找了一个死刑犯替我死了,我就加入了血衣楼。
血衣楼的人教我武功,我便替他们杀人,我杀的人没有一个不是该死之人,有的欺压百姓,有的奸**女,有的贪赃枉法,每次杀人血衣楼也都会给我钱,我爹现在已经是县里最大的地主,别人家的佃户都收四成的租子,我爹只收两成,县里的佃户都愿意种我家的地。”
许笑突然觉得小黑说的话好像是对的,在这个时代,千百年来掌权者将有些观念深深的刻进了每个人的血肉里,就像老虎肯定比老鼠厉害一样,佃户的儿子怎么可能娶员外的千金小姐,但就是这些刻在血肉里面的观念有时会吃掉一个人的血肉,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你爹是个好人。”
许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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